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塞内加尔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Bureau de l'Économie et du Commerce de l'Ambassade de la République Populaire de Chine en République du Sénég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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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经济商务参赞处是商务部派向驻在国的对外经济贸易的代表机构,是我国驻外使馆的组成部分,业务上主要接受商务部的领导,实行参赞负责制。

  主要任务:紧密结合国内和国际经济贸易发展的最新形势,贯彻执行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按照“信息、服务、协调、调研、交涉、保护”12字方针,促进我国与驻在国、多边贸易组织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经济贸易合作关系,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服务,为促进多、双边外交关系服务,为我国对外经贸事业的发展服务,为我国企业开拓驻在国市场服务。

  主要职责是:

  根据我国政府对外经济贸易的方针和国别政策,加强与所在国政府有关部门、经贸机构、民间组织及社会中介机构等社会各界以及区域性组织、国际组织等的联系,疏通和拓展经贸合作渠道,促进经贸合作的发展。

  做好调查研究工作。跟踪了解、研究和分析驻在国经济形势、体制、政策法规及相关信息;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及反馈制度。

  介绍国内和驻在国的投资环境,加强信息化建设,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和重大经贸活动的推介工作。积极主动地与各种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进行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按照我国政府有关部门授权,办理与驻在国政府有关部门或机构商签经济贸易合作协议的有关事宜,配合我有关部门履行我国政府与驻在国政府签订的经济贸易协议。

监督、检查援外任务的实施情况、援外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推动援外同外贸、互利合作相结合;认真做好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指导和协调工作。